商品期货开户条件:简明易懂的指南
商品期货开户条件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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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法定年龄(通常为 18 岁或 21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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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合法公民或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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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旨在评估您承受市场风险和亏损的能力。该评估通常涉及回答有关您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的系列问题。根据评估结果,经纪人将确定您是否符合商品期货交易的资格。所需文件
开立商品期货账户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或驾驶执照)
- 居住证明(水电费账单、银行对账单或租赁协议)
- 财务状况证明(银行对账单或投资组合报表)
开户流程
开立商品期货账户的流程通常如下:- 选择受监管的经纪人
- 填写在线开户表格
- 提交所需的文档
- 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完成账户验证
选择受监管的经纪人
选择受监管的经纪人至关重要,因为它有助于确保您的资金安全并遵守行业法规。可在政府机构(例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或国家期货协会)的网站上查找受监管经纪人的列表。填写在线开户表格
大多数经纪人提供在线开户表格,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个人信息(姓名、、)
- 财务信息(收入、资产、负债)
- 投资经验和目标
提交所需的文档
完成在线开户表格后,您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经纪人将根据您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该评估将帮助确定您对损失的耐受程度以及您是否适合商品期货交易。完成账户验证
在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并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您的账户将进行验证。验证过程通常涉及确认您的身份和。完成验证后,您将可以开始交易商品期货。费用
开立商品期货账户通常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账户开立费
- 交易佣金
- 结算费用
- 监管费用
结论
开立商品期货账户是一个相对简单的过程,需要满足资格要求、提交必要文件并完成开户流程。通过遵循本文概述的指南,您可以轻松开始您的商品期货交易之旅。但是,在开始交易之前,进行充分的研究并了解与市场相关的风险非常重要。投标是什么意思?麻烦讲的通俗易懂一点。最好有个简单的例子。
投标是什么意思?麻烦讲的通俗易懂一点。 最好有个简单的例子。 。
某家有个闺女(标的),该嫁人了(具备招标条件),找个张罗的人(招标机构),找个场地,搭个台子(招标平台),大喇叭喊话(招标公告),公开抛绣球(招标方式),几个评委当见证人(评标委员会),姑娘看谁好(业主考察),就往谁那里抛,能不能抢到,听天由命(评审过程)。 找著物件,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监管和中标通知书),请大家喝喜酒。 投标就是指定时间穿戴整齐带着兜子在台下等绣球的活动
招标 投标 中标什么意思? 麻烦说的通俗易懂点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式进行投标的行为。 投标(Submission of Tender)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专案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麻烦采纳,谢谢!
金融互换交易什么意思,说的通俗些 ,最好举个简单的例子
呼~这是一个需要很累的问题,我来给你慢慢解释吧~建构模组工具,是最简单和最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 人们一般是用它们的结构化特性,通过相互结合或者与基础金融工具相结合,开发设计出更多具有复杂特性的金融衍生工具。 (基础金融工具应该知道吧,就是债券股票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 而设计出的具有复杂特性的金融衍生品呢,被称为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或者结构化产品,例如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各类结构化票据,还有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个银行的结构化理财产品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产品。 楣ぞ折靼琢寺穑幻靼准绦钩湮侍猓虿灰乇瘴侍饣蛘咚⒎郑茄揖桶酌盍 呵呵~
一、概念两个单独的借款人,从不同或相同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在中介机构的撮合下,双方商定,相互为对方支付贷款利息,使得双方获得比当初条件更为优惠的贷款。 就是说,市场出现了免费的午餐。 利率互换的前提:利率市场化、有市场化的基准利率、投资银行二、【简明案例】(一)银行B银行。 贷款条件:银行的贷款利率:企业信用等级 固定利率 浮动利率 备注AAA 7% 6%(市场基准利率) 两种利率对银行的预期收益相同、对企业的预期融资成本相同BBB 8% 6%+0.25%CCC 9% 6%+0.5%(二)、借款人、中介机构H公司,AAA级企业,向B银行借款5000万。 固定贷款利率7%;L公司,CCC级企业,向B银行借款5000万。 浮动贷款利率6.5%;中介机构:M投资银行,按贷款金额分别向双方收取各0.1%的费用。 (三)互换过程在中介机构的协调下,双方约定:由L公司承担H公司的1.75%,然后双方交换利息支付义务,即互相为对方支付利息。 每次付息由中介公司担保、转交对方,同时中介机构一次性收取0.1%的服务费。 (四)互换结果(假定市场利率没变)1.H公司付浮动利率和中介服务费:7%—1.75%+0.1%=5.25%+0.1%=5.35%(当初如借浮动利率贷款,付6%)2.L公司付固定利率和中介服务费:6.5%+1.75%+0.1%=8.25%+0.1%=8.35%(当初如借固定利率贷款,付9%)双方各取得了比当初贷款条件低0.65%的贷款。 3.假如市场利率没变,银行本来应该得到:要从L公司收取的利息(浮)=6.5%要从H公司收取的利息(固)=7%总共13.5%现在得到:6.5%+5.25%+1.75=13.5%所以银行的利息收入没少。 (五)免费蛋糕来源总的免费蛋糕为1.5%。 其中:H公司0.65%,L公司0.65%,中介公司0.2%。 是由高信用等级公司出卖信用带来的。 具体计算:1.5%=(9%—7%)—(6.5%—6%)(六)回头看L公司承担费的确定中介公司的费用确实后,假如剩余的免费蛋糕双方各半,如何确定L公司的承担部分?免费蛋糕1.5%中,已经确定要给中介公司0.2%。 剩余还有1.3%,双方要求各得0.65%。 从H公司来看,要求以固定利率换成浮动利率,并且再拿到0.65%的好处,也就是要用6%—0.65%=5.35%的浮动利率取得贷款。 那L公司分担的部分X应该是:7%—X+0.1%=5.35%X=7%+0.1%—5.35%=1.75%(七)现实市场中,免费蛋糕确实存在。 存在原因众说纷纭,还没公认的理由。 这里只是用简单例子说明了利率互换的基本原理,实际交易和操作中要复杂的多。
俄语客体是什么意思,最好举个简单的例子,比较容易懂
在翻译中,“客体”与“物件”是同一个词。 “客体”就是一个动作所指向的物件,所及的物件。 比如,我们所说:“革命的物件,是 - - - ”。 再如,“找物件”,也是在找“客体”,找爱所及的客体。 当然,“找物件”未必如此咬文嚼字去翻译,译为“找朋友”就可以了。 我们说“物理学研究的物件是- - - ”或“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物件是- - -”,这个“物件”与“客体”又是同一个词。
什么叫直流电,和交流电,说的通俗易懂点,再举个简单的例子,谢谢
交流电和直流电是相对于它们的输出波形来说的,直流电因为电流的大小和方向不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其输出波形是一条直线,而交流电因为电流的大小和方向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其输出的波形是一条正弦曲线,三相交流电就是三条曲线。 我们日常用的电脑,电源是交流电,到了主机板上就是直流电,那是因为机箱里面的电源有专门的电路,将交流变为直流,即整流电路。 日常的电池都是直流电,生活用电大多是交流电。
英语中,实义动词是什么意思!麻烦说的通俗易懂一点,或是举几个例子……
实意动词就是指表示动作的词 比如:work study ,hit
~手工翻译,尊重劳动,欢迎提问,感谢采纳!~
证券户是什么 麻烦讲的通俗易懂一点 满意的给好评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是认定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办理股票开户时有个资金账户,有个三方存管账户。
什么叫拍卖、招标、投标、中标是什么意思,请说的通俗易懂和详细点
拍卖 通常的就是说一个大型拍卖厅中,直接竞价,价钱是唯一的竞争要素招标 比如有一个买电脑的专案,总金额进入了招标的范围,就必须通过招标这环节才能买这些电脑,具体的数额可以随便在网络查询下 因为有工程 有 *** 采购 所有数额不同。 而招标的意思就是买主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中介公司)做宣传(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档案等)来吸引卖方来参加竞标的手段,投标的主动者是卖方,看到招标公告后,觉得自己符合招标公告上要求,前去报名参标(报名后,购买招标档案,按招标档案上的要求制作投标档案,按照招标档案上的开标时间之间把制作的投标档案递交到开标现场),也就是说投标是各个投标方已经报了价 ,但是密封了,彼此不知道别人的报价的情况下竞争,开标那天,会举行个比较简单的开标仪式,开标仪式上会报出所有投标方的价格,然后会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审查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档案是否响应招标档案上的要求(也就是是否符合招标档案的那些条条款款格式什么的)。 确定符合后,根据价格,投标档案中各个投标方的技术、信誉、财务情况、业绩、服务等等,招标档案上提到的比较因素来作比较,看谁最好,就推荐其是中标候选人。 推荐出以后中标候选人后,有个公示期,在网上公布,在这个公示期内,没有人质疑的话,那就是这个中标候选人变成中标人。 大概的流程就是这样,因为招标方式分5中,评标办法也有几种,所有不好归纳。 你也可以去网上看看 *** 采购网 招标投标监督网 在网络上搜索就能找到。 卖方即为投标方 买方及为招标方
航空货运中吃泡是什么意思?最好讲的通俗易懂!谢谢
如果你的货实际重量是100KG,但是按照体积计算是(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130KG,但是你的货运代理人交给航空公司时是按照100KG和航空公司进行结算,剩下的30KG没有结算,代理人自己作为利润,这个就叫吃泡
以下哪些业务可以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券商集合计划
⑴ 公募基金可以投资股权吗1、开放式公募基金不可以投资于股权。 开放式公募基金只能投资于债券、股票、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不能投资于股权。 公募基金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分两类:一类是专户,投资对象与公募基金差不多,只是其持有人面向特定客户;另一类是专项资产管理,目前是成立子公司来做,可以投资股权、信托等。 2、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各有千秋,它们的健康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⑵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的持仓不受限制,我记得好像有 大户报告制度和持仓限制的,对吧进行套保、套利交易的客户,单边持仓不受100手限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昨日披露,已受理并批准了首批套期保值编码以及相应的套保额度,这意味着投资者将可通过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根据股指期货开户相关规则和《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中金所已开始受理客户的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编码与额度申请,并于近日批准了首批套期保值编码与套保额度。 据了解,首批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客户,既有特殊法人(主要是券商)和一般法人,也有自然人。 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既有卖出套期保值额度,也有买入套期保值额度。 另外,为防范市场操纵,股指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制制度,对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在单一合约上的单边持仓限额设定为100手,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持仓,可以不受该限制。 据悉,中金所已于5月7日发布《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指南》,明确了客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的具体事项。 同日,中金所还发布了《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标志以券商、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将可以正式开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根据监管规定,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 日前,广发证券和中信证券已先后公告称,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办理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具体相关手续。 分析人士指出,股指期货上市将满1月,期间市场成交活跃,完全满足套保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 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保值,市场交易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⑶ 资管计划能否投资买方付息的票据是有限制的,请看下面的介绍,并核对一下你们公司属于哪种类型:关于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根据《票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一、与票据业务相关的定义(一)关于票据的定义,根据《票据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关于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根据《票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三)关于本票及其范围,根据《票据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四)关于支票的概念,根据《票据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关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票据是否存在限制(一)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依法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一)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二)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三)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并向客户披露基础资产所有人或融资主体的诚信合规状况、基础资产的权属情况、有无担保安排及具体情况、投资目标的风险收益特征等相关重大事项。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第十五条规定,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还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逐项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分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关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于票据,目前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证券公司办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要向证监会逐项提出申请。 (二)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票据是否受到限制《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根据上述规定,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投资于票据没有限制。 (三)关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票据是否受到限制《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的规定,五、证券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产品和业务的合规管理。 合规总监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产品和业务的合规审查、监测和检查,为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有效支持。 (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当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号)的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投资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关于上述规定提到的“央行票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什么是央行票据?”的解释,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 关于上述规定提到的“中期票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第二条规定,本指引所称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即“央行票据”和“中期票据”实质上不属于“票据”。 综合上述规定,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可以投资票据。 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参加股指期货交易吗还要看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如果合同里写了是可以做的⑸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第三章 业务规则第十四条 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投资主办人,负责集合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 投资主办人发生变更的,证券公司应当提前或者在合理时间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披露,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则,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详细记载、妥善保存。 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将其保存的客户信息和资料向证券公司提供。 客户应当如实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承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推广代理协议的约定推广集合计划,向客户如实披露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全面、准确地介绍集合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讲解有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以及客户投资集合计划的操作方法,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第十八条 集合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将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和推广材料置备于营业场所。 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与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文本内容一致。 推广材料应当简明、易懂。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引导客户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二十条 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推广集合计划。 第二十一条 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委托资金的来源、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 客户未作承诺,或者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明知客户身份不真实、委托资金来源或者用途不合法的,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集合计划。 自然人不得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计划。 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用筹集的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应当向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提供合法筹集资金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集合计划。 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发现客户委托资金涉嫌洗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其他授权程序的批准。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 因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被动超限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处理原则,依法及时调整。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扣减公司投入的资金。 扣减后的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参与、退出时,应当提前5日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 为应对集合计划巨额赎回,解决流动性风险,在不存在利益冲突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需事后及时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集合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客户参与资金存入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指定的专门账户。 集合计划设立完成、开始投资运营之前,不得动用客户参与资金。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计划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完成集合计划的推广和设立。 第二十六条 集合计划推广结束后,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二十七条 集合计划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推广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二)募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三)客户不少于2人;(四)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计划资产交由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等职责。 第二十九条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每个集合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以及其他相关账户。 资金账户名称应当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可以自身或者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担任集合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并约定份额登记相关事项。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协议,办理参与、转换、退出集合计划的份额登记、资金结算等事宜。 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已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日通过该平台完成数据备份;尚未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月通过证券期货行业数据中心规定的方式进行数据备份。 第三十一条 集合计划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 集合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 集合计划资产估值等会计核算业务,应当由证券公司办理,资产托管机构复核。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每日将集合计划的交易、清算、交收等数据,同时发送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 第三十三条 集合计划的规模、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应当符合《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以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第三十四条 集合计划申购新股,可以不设申购上限,但是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的现金总额,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第三十五条 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集合计划应当对流动性作出安排,在开放期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或者其他高流动性短期金融工具。 第三十七条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 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签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第三十八条 集合计划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计划资产中列支。 集合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以及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推广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 第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存续期间不办理计划份额参与和退出的集合计划。 根据集合计划的类型、特点和客户需求,集合计划需要设立开放期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客户参与、退出集合计划的时间、次数、程序及其限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四十条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至少每周披露一次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第四十一条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寄送对账单,说明客户持有计划份额的数量及净值,参与、退出明细,以及收益分配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季度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年度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 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四条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需要变更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同意,保障客户选择退出集合计划的权利,对相关后续事项作出合理安排,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五条 集合计划展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集合计划运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未违反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二)集合计划展期没有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三)资产托管机构同意继续托管展期后的集合计划资产;(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六条 集合计划展期,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通知客户。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通知客户的时间、方式以及客户答复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客户选择不参与集合计划展期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的退出事宜作出公平、合理的安排。 第四十七条 集合计划存续期届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展期条件的,不得展期。 集合计划展期后5日内,证券公司应当将展期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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